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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关于征管信息系统停机升级期间社保业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关于征管信息系统停机升级期间社保业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通告
2019年第1号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将在2019年2月22日20:00时至2019年3月1日8:00时暂停对外受理所有涉费事项。为做好停机期间单位及个人社保业务,保障参保人员社保待遇不受影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用人单位应于2019年2月1日至18日前完成人员增减、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等社保业务,灵活就业人员、新增单位登记申报业务正常办理。
二、各用人单位及2月份新增的、2月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和2月份需要转移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2月份的社保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除外)缴纳期限延长至2019年3月15日。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于3月31日前(含3月31日)缴纳第一季度社保费。
三、各用人单位及2月份新增的、2月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和2月份需要转移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于2019年3月15日前(含3月15日)完成缴纳2月份社保费的,参保个人该月的缴费月份视为正常缴费月份,其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其中,2月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仍须在当月申报办理退休手续,但养老待遇发放延期。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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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设计:海口税务
来源:海南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