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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减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减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幅度减征相关税费的通知》(琼财税〔2019〕109),经省政府同意,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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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设计:海口税务
来源:海南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