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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党员学习内容

2017-05-23 神宁红柳煤矿综采二队

党员学习内容

时间:2017年0509日   地点:会议室   主持人:任帅   记录人:党员本人

学习内容:党内法规条例知识试题、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文件精神

一、党内法规条例知识试题

6.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约1.7万字。

7. 我矿2017年开展了 “守纪律、讲规矩、有作为、敢担当”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等“六类”违纪行为的处分。

9.《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处分的规定。

10.某党员领导干部在子女婚庆喜宴事宜中,收受高额礼金,借机敛财,情节严重,最高可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1. 我矿“守纪律、讲规矩、有作为、敢担当”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在全矿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工作、学习、生活氛围,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体系,搭建一个干事、创业的工作平台,体现每个人的自身价值,让全矿干部职工快乐工作、体面劳动、幸福生活。

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第三章 党委(党组)的监督

第十五条 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党组)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

(二)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三)对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四)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第十六条 党的工作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

三、宁纪办法(20179号《关于五一和端午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一)进一步巩固深化“回头看”,把纠治“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

(二)进一步严明纪律,自觉做到“九个严禁”;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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