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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学院2017音乐类招生简章
此校在山东省招收美术和音乐类的考生,在黑龙江省只招收美术类的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招收美术、音乐、舞蹈和书法类(蒙、汉)考生。
一、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合格。
2.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山东省艺术类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报考要求
1.山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的考生;黑龙江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考生必须取得该省《2017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并凭《专业考试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就近到我校派出的招生考点报名,并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2.内蒙古自治区报考我校书法类(蒙、汉)的考生,要符合相应的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的书法基础。
三、考试科目与要求
音乐类考试科目
①主考科目自选一项(声乐、器乐、舞蹈自带伴奏)。
②视唱(口试)。
③非声乐考生加试声乐(参考分)。
④考生可加试钢琴、器乐或舞蹈(参考分)。
四、录取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清方式录取。黑龙江、山东的美术类考生、山东的音乐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按我校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市的艺术类考生承认其专业课联考成绩,若无省市专业课联考则承认其他同层次本科院校专业课合格证。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考试时间、地点
六、相关要求
1.考试现场如发现违规行为,当即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并通报有关单位。
2.新生入学后,学院统一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入学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