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17音乐类省内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执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三、专业校考
(艺术类招生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音乐学(键盘、声乐)、音乐表演和舞蹈学专业校考分初试(申请审核)、复试(学校测试)。
▲音乐学(理论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只进行一次考试。
各专业考试要求如下:
1.初试(申请审核)
音乐学(键盘、声乐)、音乐表演专业
报名时间:1月1日-1月7日
报名网址:http://zs.qdu.edu.cn
初试方式:考生邮寄演奏录像光盘,学校组织专家视评
成绩公布:2017年1月14日公布初试成绩及复试名单
成绩查询:前往青岛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qdu.edu.cn)在线查询
考试内容:
考试细则:
音乐学(键盘、声乐)、音乐表演各专业方向初试采用寄送录像光盘的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寄送符合学校要求的视频录像。
①录像需制成DVD格式,视频格式限定WMV、MP4、AVI、RMVB、3GP,曲目时长在5分钟以内,视频大小不超过500M。
②录像时应从考生正面脸部特写(如同身份证照片)开始,拉至全景全身。要求画面保持稳定,将考生全貌清晰展现。
③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④录像中只能出现该考生一人的形象,不得出现其他如伴奏人员等;不得出现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等个人信息。
⑤凡违反上述初试细则规定的,该光盘将被视为违规而作废。
⑥考生寄送光盘不符合规格要求或无法正常读取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的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处理结果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⑦初试考生经专家组评审择优进入复试(学校测试)。初试(申请审核)成绩不带入复试(学校测试)。
寄送材料 :
①寄送截止日期:2017年1月10日之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
②寄送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邮政编码:266071;收件单位: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请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逾期寄达或所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不退还;因投递原因导致未按时收到邮件,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寄送内容:《青岛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DVD视频光盘一份(按初试细则规定内容及要求自行摄录),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高考考生号、考生姓名和曲目。
2.复试(学校测试)
音乐学(键盘、声乐)、音乐表演和舞蹈学专业
▲2017年1月14日在青岛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qdu.edu.cn)公布初试(申请审核)成绩及复试(学校测试)名单,获得复试(学校测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完成以下确认流程,未确认者视为放弃资格。
确认时间:1月14日-1月17日
确认网址:http://zs.qdu.edu.cn
准考证打印时间:2月13日
考试地点:青岛大学中心校区东院德雅楼(青岛市香港东路7号)
考试时间:2月18日8:30开始考试
考试内容:
考试细则:
①考生须按准考证上预定时间前来考试,过时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再允许参加考试。
②主项考试时间限定6分钟,初复试演奏曲目不得重复,请考生按规定提前做好准备。
③声乐方向考生在考试中所演唱的曲目由我校统一安排伴奏,届时考生需将伴奏谱备好。
④学校只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请自备。
⑤笔试乐理参考书目:《基本乐理简明教程》童忠良编著。
⑥考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化,以考点公告为准。
3.音乐学(理论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报名时间:1月1日-1月7日
报名网址:http://zs.qdu.edu.cn
准考证打印时间:2月13日
考试地点:青岛大学中心校区东院德雅楼(青岛市香港东路7号)
考试时间:2月18日8:30开始考试
考试内容:
考试细则:
①考生须按准考证上预定时间前来考试,过时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再允许参加考试。
②技能考试声乐方向考生在考试中所演唱的曲目由我校统一安排伴奏,届时考生需将伴奏谱备好。
③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参考书籍:《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作者:俞人豪,周青青,李咏敏,蒲方,周耀群等著;出版社: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时间:2006年06月。
④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著。
⑤考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化,以考点公告为准。
四、合格证邮寄、文化课考试、填报志愿
(一)我校将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请考生注意查收。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校所发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课考试,并填报院校(专业)志愿。
五、政审、体检与录取
(一)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执行;
(三)录取原则: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对各专业入档考生我校将按以下原则录取:
音乐类专业的入档考生,按我校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其中报考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400分以上(含400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六、监督机制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如有徇私舞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上报司法机关,予以严肃处理;
(二)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向有关部门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