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2017音乐类招生简章
2017年艺术专业省外招生计划
2017年艺术类专业山东省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及项目
音乐学:分主、副项;主项限定为声乐(限美声、民族唱法)、器乐(古筝除外)和合唱指挥。考生主项为声乐者,副项可为各类器乐、合唱指挥、舞蹈中的一项;考生主项不为声乐者,副项必须为声乐。
音乐表演(声乐)招生项目:声乐(限美声、民族唱法)
音乐表演(民乐)招生项目:笛子、二胡、古筝、琵琶、扬琴、阮
音乐表演(键盘)招生项目:钢琴、手风琴
音乐表演(西洋弦乐)招生项目: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注:音乐学与音乐表演各专业不可兼报。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时间:2017年1月12日—1月18日
网址:www.qfnuzsb.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2017年2月10日上午9:00--10:00
笔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考试时段: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晚上7:00-10:00
面试候考地点: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音乐学院南门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学专业
科目:主项、副项曲目各一首;乐理笔试;视唱。
分值: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原始成绩,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总分,专业总分为100分,其中主项占50%,副项占30%,乐理笔试占10%,视唱占10%。
(二)音乐表演各专业
科目:曲目二首;乐理笔试;视唱。
分值: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原始成绩,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总分,专业总分为100分,其中曲目占80%,乐理笔试占10%,视唱占10%。
五、考生须知:
1.考生持身份证、《报考证》、院校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三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考区内不准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作弊处理。
2.声乐考试直接清唱,不允许伴奏。合唱指挥自备曲目指挥。
3.请考生务必注意考试通知、考试流程等信息,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违反规定者,取消考试资格。
4. 考生按规定时段参加考试,应考时段不到者以缺考论。
六、录取原则: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获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按投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者。
2学费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环境设计、动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年均8000元/生,其它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年均8800元/生,如有变化,以山东省物价局规定为准。
3成绩统计结束后,在我校招生网站(www.qfnuzsb.com)公布考生成绩,按规定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凭高考考号、身份证号网上打印《曲阜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专业测试合格证》,学校不单独寄发。
4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我校可根据报考人数适当调整,最后招生计划以山东省高招办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