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2017音乐类招生简章
一、音乐学院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本简章所列各专业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学校将依据上级部门计划批复和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及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确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专业考试
1、音乐类专业山东省以外省份(江西、湖南),采用当地省统考成绩,不再单独设点组织校考。
2、山东省音乐类专业专业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校考。
3、音乐学(师范类)与音乐表演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之间不能兼报。
1)网上报名及缴费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2日—16日;
网址:http://zszx.sdut.edu.cn,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完成缴费、打印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
2)考试地点: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音乐学院10号教学楼
3)考试时间和内容
注:考试时间安排为计划时间,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做适当调整。
四、合格名单的确定
组织校考的专业,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按照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如果某一专业报考人数达不到发证规定比例,将根据报名人数和专业成绩重新确定合格比例)。专业考试信息将在学校招生在线网上公布(http://zszx.sdut.edu.cn/);合格考生直接在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学校不再邮寄合格证书。
五、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成绩(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统考合格)及报考志愿,从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投档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六、附则
(一)音乐类专业考生所需乐器(除钢琴外)均需自备。
(二)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53号)文件收费标准,按照学分制收费。
(三)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填报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