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体育学院2017音乐类招生简章
一、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专业拟招生计划
声乐表演:90
器乐表演:90
音乐教育:60
音乐技术:60
录音艺术:60
学费:21000/年
备注:
1.声乐表演方向包括:美声演唱、民族演唱、流行演唱。
2.器乐表演方向包括:电吉他、电贝司、架子鼓及各类打击乐、萨克斯、小号、长号、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长笛、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笛子、唢呐等。
3.音乐技术方向所学课程主要有:音乐编配与作曲、声音设计、音乐录音等。
此计划表按照全国招生范围拟定,最终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内容
三、报考须知
1、报名条件:凡符合教育部及普通高等院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①、报名要求:
(1)2017年普通高考报考证原件(交验即退还)及复印件一张。
(2)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交验即退还)及复印件一张。
(3)考生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正面半身照两张。
(4)考生如实详细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报考证复印件剪贴在《报名登记表》背面。
(5)报名考试费:150元(各专业只进行一试)。
备注:部分地区实行网上报名的不用交验相关证件,以上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②、注意事项:
(1)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各省市(考试院、考试中心)公布信息为准。
(2)未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凡生源所在地联考(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我院承认联考(统考)成绩。
(3)考生如遇到考试时间与其他院校冲突时,请与我院考点老师协调,可先参加考试或到我院的其他考点参加考试(江苏省考生只能在江苏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其他考点成绩不予认可)。
(4)考生不得在不同考点报考同一专业方向,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5)考生可单报或兼报专业,不同专业的考试科目在能够调配考试时间的情况下,最多可选报三个专业。凡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兼报者以第一专业为主发放专业合格证。
3、专业成绩查询及文化课报名
凡参加我院校考的考生,请于2017年4月下旬登录我院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并认真核对考生信息(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我院将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公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均须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
四、录取办法
(1)各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规定批次录取,文理兼收。
(2)我院对持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联考(统考)合格证或者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