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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2017年招生简章
一、音乐类:考试科目
1、音乐学:声乐演唱(面试)40%、器乐演奏(面试)40%、视唱及节奏模仿(面试)20%。声乐考试: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曲目详实、作者详实,并自备伴奏(CD碟),现场抽取一首背谱演唱;器乐考试: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曲目名称、作者详实,现场抽取一首背谱演奏。
2、音乐表演:器乐演奏80%、视唱及节奏模仿(面试)20%。器乐考试: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协奏曲目的每个乐章可作为一首单独曲目),曲目名称、作者详实,现场抽取一首背谱演奏。
二、学费:
音乐学:4000/年
音乐表演:9000/年
注: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三、录取原则
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最低控制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其它事项
1、学校单独考试结束后,将及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成绩。
2、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hrbnu.edu.cn
五、省外音乐专业考试时间
湖南省:
音乐学专业计划招生5人,报名时间1月21-22日,考试时间1月23日,考试地点: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内蒙古:
音乐学专业计划招生5人
音乐表演(西洋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计划招生3人
音乐表演(西洋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计划招生2人
考试地点:内蒙古艺术学院,报名及考试时间待定
注:具体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