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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2017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实际公布计划为准)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
河北 | 省外 | |
音乐学(含声乐、器乐) | 声乐:45人 器乐:26人,其中钢琴10人,手风琴6人,古筝4人,二胡4人,大提琴2人 | 声乐:安徽2人,湖南3人 |
二、专业测试要求:使用生源省音乐联考或统考成绩
三、录取规则
所有艺术类专业高考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进行录取。音乐类专业测试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或统考)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