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华东师范大学2017音乐类招生简章

2017-01-05 中音阶梯艺术教育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1、音乐类专业含两个本科专业:音乐表演和音乐学,学制都为四年,学费每学年10000元。

2、其中音乐表演专业分三个招考方向:钢琴、声乐、管弦乐。

3、2017年招生总计划56人,其中音乐表演36人,包括钢琴方向4人、声乐方向6人、管弦乐方向26人;音乐学(音乐教育)20人。具体招生计划安排情况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如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音乐学类统考,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获得本科报考资格。

三、专业考试

1、上海市生源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考。其中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钢琴、声乐、管弦乐)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科目为专业、乐理、听音、视唱。考试内容见下表中“考试科目与要求”,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我校上海考点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不需要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我校承认上海市统考成绩。

2、非上海生源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可在我校设立的各考点参加,复试统一在上海举行。

四、报名方法与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1、我校实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的办法报名。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准确无误地填写信息并打印报名表,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从2017年1月5日开始,截止到各考点现场确认结束前一天。

2、报名确认材料:本人身份证、省艺术统考准考证复印件、报名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一寸报名照两张、报考费(报名费20元、考试费每门50元)。

3、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其中一个考点的考试。如参加多个考点多次考试的,我校只承认第一次考试成绩。考生生源所在省份我校设有考点的,必须在所在省份考点参加考试。

4、现场确认:携带报名确认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确认,不接受提前确认和函报。

5、考试内容: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注:2017年管乐不招收萨克斯。 

6、各考点现场确认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注:1)参加山东省考点的考生还必须在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进行报名、缴费(时间为1月12-19日)。考试前一天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以网上打印准考证为准。设有考点省份的考生必须在本省考点参加初试。安徽省考生还必须按安徽省考点有关规定参加对应网上报名,参加安徽考点非安徽省考生可直接在我校招生网上报名,按时间安排到现场参加确认即可。参加吉林考点考生请按吉林考点有关规定参加对应网上报名。

2)参加外地考点初试进入复试的发榜通知将在该考点结束的五个工作日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和音乐系网站(music.ecnu.edu.cn)公布,上海初试考点进入复试的发榜通知将在2月24日晚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五、计分与录取原则

1、专业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最后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满分为400分,各单科满分为:声乐100分、钢琴100分、乐理100分、视唱40分、听音6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专业总成绩=[主项×50%+副项×35%+乐理×5%+(视唱+听音)×10%]×4,声乐与钢琴成绩高的一门自动确认为主项,成绩低的为副项。上海考生按参加上海市音乐类统考成绩重新计算,要求统考项目必须为钢琴和声乐(通俗唱法除外),钢琴和声乐两门统考成绩中高的一门确认为主项,成绩低的为副项。我校将按主项50%、副项35%、乐理7.5%、视唱练耳7.5%的比例重新计算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主项×50%+副项×35%+乐理×7.5%+视唱练耳×7.5%]×4。

音乐表演专业(钢琴、声乐、管弦乐):专业最后成绩以专业复试成绩为准,满分为100分。考生乐理、视唱、听音成绩须合格(合格线为各科总成绩的40%),但不计入总分。各单科满分为:专业100分、乐理100分、视唱40分、听音60分。

2、合格证颁发:

学校按考生不同报考专业和方向,依据考生的专业最后成绩从高到低和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向学生寄送专业校考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份有音乐类统考,还须取得省级统考的专业合格证,否则校考专业合格证作废。上海考生报考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无校考要求,考生直接凭市统考合格证报考即可。

3、录取原则

考生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录取时不分文理科。考生可兼报不同招考专业,录取时按各招考方向分别录取。

音乐学 (音乐教育) :以专业考试成绩70%和文化考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30%],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钢琴、声乐、管弦乐):以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其他

1、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的艺术类查分系统查询专业考试成绩。我校同时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学校不接受电话查分。特别提醒:考生现场确认的时候务必记住我校给予的准考证号,以备以后查分使用。

2、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