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2017音乐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器乐、舞蹈三个专业方向,其中器乐方向:在河南省只招收钢琴、手风琴、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西洋管乐),本科,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文理兼招,拟计划招生80人,分省计划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 招生范围
2017年拟面向河南、山西、湖南、浙江等省招生。
三、 专业术科考试及要求
我校在河南省、浙江省采用省音乐统考成绩,在山西省、湖南省采用我校专业课单独考试成绩,请考生按所在省份的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我校专业课单独考试要求如下:
1.考生持身份证、所在省颁发的《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及报名手续者发给我校音乐类专业准考证,考生凭《河南理工大学2017年音乐类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及考生所在省颁发的《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试科目:(1)乐理、听音;(2)视唱;(3)主科(声乐方向要求选唱歌曲一至两首;器乐方向要求演奏独奏曲一至两首;舞蹈方向要求表演剧目一个(3分钟左右),并测试基本功)。
4.器乐方向考生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5.凡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于4月份发给《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请保存、备查)。
6.专业课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
四、省外考点
五、收费标准
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700元。若2017年河南省出台新的学费标准,将按新标准执行。
六、 录取及复查
1.在山西省、湖南省使用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成绩,其他省份使用本省专业术科统考成绩,成绩合格,其中要求专业主科成绩在80分以上(若专业主科的满分不为100分,则要求专业主科成绩不能低于满分的80%)。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音乐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2.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