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2017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二、专业校考
1.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颁布的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且省级统考合格,热爱艺术事业,无色盲、色弱者;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同时要求五官端正,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表演方向)限招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
2.报名方式
具体报名方式以各生源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为准。采取面报方式的,考生于考前1-3天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设立的考点报名,不接受跨省报考。
3.报名时所需材料及费用:
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考生所在地艺术类考生省级统考准考证及其复印件;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教〔2013〕9号)文件规定,设计学类专业报名考务费170元/生(校考报名时报考专业栏填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初试报名考务费100元/生、复试报名考务费220元/生。
三、考试科目、内容和分值
四、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各考点公布为准):
五、合格比例和成绩查询
我校对专业校考统一评分,按不超过招生计划4倍的比例确定合格人数。音乐表演和舞蹈表演专业只招文科。我校于3月30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开通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同时公示校考合格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登录查询系统自行打印《中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我校不再另行邮寄专业考试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1.在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合格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有优惠分者、外语成绩高者。
2.我校投放了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而未单独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其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音乐专业录取原则: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有优惠分者、外语成绩高者。
七、学费标准
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的规定,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
八、其他
若教育部有新的政策出台,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本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