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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2017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招生省份 |
音乐类 | 70 | 湖北、湖南、江苏、江西、河南、贵州 |
音乐表演 | 20 |
二、专业考试
我校统一采用招生计划设置省份2017年专业统考成绩。
三、报考条件
1、参加各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所在批次分数线。
2、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招收的种类:声乐、钢琴、吹奏类(笙、笛子)、弹拨类(琵琶、中阮、柳琴、古筝)、拉弦类(二胡、板胡、高胡)、击奏类(扬琴)。
四、录取及复查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专业取得所在省专业联考合格证,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