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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2017音乐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的考生。
2.音乐类报名条件:女生身高152cm及以上,男生身高163cm及以上。
二、报考办法
1.校考报名:凭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艺术专业统考准考证到我校所设的考点现场报名和考试;网上报名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份相关规定进行报名。
2.高考报考:我校组织校考的湖南、江西、江苏、甘肃、山东等省的专业,需参加我校的艺术校考且取得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未组织艺术校考的省份或专业,以投放招生计划的相关省份的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具体报考政策和规定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院公布情况为准)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说明:本计划为我校2017年校考招生计划,未安排校考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未列入本计划。各专业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学费10916元/年。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
备注: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考试时间以各省考试院和考点公布时间为准。
五、考试科目
①声乐/器乐(主考科目)(满分150分,曲谱自备)
②视唱(满分50分)
六、录取原则
入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主考科目成绩高的考生;专业分和专业主考科目分都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专业分、专业主考科目成绩、文化成绩都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严格按教育部规定以不超过1:4的比例发放合格证
七、成绩查询
根据招生计划数,按专业成绩总分划定合格线。考生从2017年4月15日起,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合格考生名单和专业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