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2017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备注:
1、器乐表演招考方向招收:钢琴、管弦(只招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民乐(只招竹笛、二胡、古筝、琵琶、扬琴),考生按以上三类分别排名。
2、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湖北省计划不分地区,面向全省,统一排序,择优录取)。
3、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按修读学分缴纳课程学分费用(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每学年学费约为10000元。学生进校后可按学校要求辅修其他专业,或选修第二学位。
二、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所在省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均可报考,若考生所在省组织了音乐类专业统考,还必须取得省相关专业统考合格资格。
三、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高考报名登记表或有关专业测试报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2、交纳报名考试费:每个招考方向200元。对报名考试费另有规定的省,按当地标准执行。
3、湖北省考生须登陆江汉大学招生就业网(zjc.jhun.edu.cn),江西省考生须登陆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eea.jxedu.gov.cn),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四、考试办法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初、复试一并进行。
2、兼报不同招考方向的考生须分别参加所报招考方向的专业考试。
五、报名与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科目与要求
七、专业成绩计分办法
专业成绩=校考成绩×60%+省统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
校考成绩计分办法为:
1、音乐教育方向:满分100分,其中:声乐、器乐两科中高分占55%、低分占35%,公共科目占10%(视唱、练耳各占5%)。
2、声乐表演、器乐表演方向:满分100分,其中:声乐或器乐占90%(两首作品综合评分),公共科目占10%(视 唱、练耳各占5%)。
3、合唱表演与指挥方向:满分100分,其中:声乐、钢琴、综合素质三项综合评分占90%,公共科目占10%(视唱、练耳各占5%)。
八、专业合格确定办法
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根据专业成绩,原则上按各省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分招考方向,从高分到低分,划定专业成绩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确定专业合格名单。且原则上身高达到以下要求:音乐教育、器乐表演方向:男生1.65米(含)以上,女生1.55米(含)以上;声乐表演、合唱表演与指挥方向:男生1.70米(含)以上,女生1.58米(含)以上。
九、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相应批次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填报我校志愿并投档的专业合格考生中:音乐教育方向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招考方向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优先录取。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志愿优先、结合分数的原则进行录取。学校不录取无我校志愿的考生。
十、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表演服装、伴奏带等均自带。
2、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将于4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关注微信订阅号(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或登陆江汉大学主页(www.jhun.edu.cn)、招生就业网(zjc.jhun.edu.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