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2017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音乐学(教师教育)
招生人数:100人,学费8800元/年
招生省份:河北 、山西 、山东、内蒙古、甘肃、福建、宁夏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所在省组织专业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3、考生只能在本人所在省指定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不得跨省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4、身体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报考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且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报考美术学(教师教育)、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须无色盲、色弱等。
5、宁夏本省区考生区分文理科。
6、我校在外省组织校考的省份,文理科打通使用。
7、外语语种为英语。
三、校考安排
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 考生从以下两个科目中任选一科进行考试,每科时间不超过3分钟。①声乐(独唱自选歌曲1首);②器乐(演奏自选乐曲1首)。
四、考试地点及时间
注意事项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名。
2.我校有艺术类招生计划但未设校考的省份,考生须参加本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地点、时间由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规定为准,录取执行生源省份招生政策。
3.考试期间食宿和画具、磁带、光碟、服装、乐器(钢琴除外)等由考生自理。
五、专业校考成绩查询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分配招生计划。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不超过1:4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考生于4月25日后登陆宁夏大学招生网(http://zs.nxu.edu.cn)查询考试成绩。我校不再邮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六、录取办法
宁夏本省区录取艺术类考生,按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文件执行。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专业课成绩以校考成绩为准;未组织校考的省份,专业课成绩以省统考成绩为准。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结合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录取文化课资格线,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
1.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2.各专业文理兼招,录取时不分文理,不分专项(声乐/器乐)统一排序。
3.结合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优先原则分配专业。
4.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