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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2017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省份 | 山东 | 河北 | 辽宁 | 江苏 | 湖南 | 福建 |
人数 | 8 | 3 | 3 | 3 | 3 | 待定 |
文理兼收,除山东省进行校考以外,其他省采用联考成绩。
备注:考生不得跨省报考;具体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下达的正式文件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一定音乐艺术素质基础,符合2017年考生所在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报考条件。
2.辽宁省只招收声乐演唱(美声或民族唱法)考生,河北省只招收器乐(民族器乐或西洋管弦乐)考生。
三、报名和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科目
1.校考
省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考试科目 |
山东 | 网报1月12日至2月6日17时止 | 2月10-11日 | 网址:http://wsbm.sdzk.cn/art考试地点:报名结束后由潍坊市招办统一安排 | ①视唱练耳 |
2、统考
福建、河北、辽宁、江苏、湖南等地考生参加所在省2017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或联考(考试科目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我校不再另行举行专业测试。
四、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音乐类本科合格线,山东省考生须同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范围内,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 =
考生文化成绩÷文化考试满分×30
+考生专业成绩÷专业考试满分×70
注:音乐学专业投档办法和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原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