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2017音乐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1符合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2参加校考的考生须先参加湖南省2017年音乐类省级统考,并取得本科合格证。
二、招生计划
注: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三、校考有关事项(湖南省)
1、考试内容
2、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月18-19日;
考试时间:2017年1月20日-21日;
3、合格名单公布
参加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4月1—15日上传合格考生信息至“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系统”并以短信形式通知合格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在我校网站上查询:http://www.qztc.edu.cn/。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或直接到考点报名,不受理函报;
2)音乐学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四、南音方向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名:
1.网上报名:报考南音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1月18日前登录我校招生网站(网址:http://qztc.good-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考生必须于2017年1月19日上午9:00—11:00,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音乐类)》到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荣茂楼一楼大厅进行现场确认,并交报名费170元(根据闽价费〔2015〕267号)确定),领取校考准考证。
考试:
1.考试时间:2017年1月20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2.考试地点:东海校区艺术大楼(候考室:E幢101室)
3.考试科目与要求
1.考生必须本人直接到考点报名,不受理函报;
2.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五、志愿填报与录取
1、参加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4月1—15日将上传合格考生信息至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艺术类成绩平台并以短信形式通知合格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可在我校网站上查询:http://www.qztc.edu.cn/。
2、艺术类录取原则:采用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第二及以后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