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17音乐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音乐学、音乐表演
二、报名条件
1. 报考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学校招生标准的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学生。
2. 内地招生范围:河北、山西、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其他省(区、市)2017年暂不招生。
3. 考生须参加户籍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户籍所在省份未组织统考的除外)。
4. 我校艺术专业考试的报名方式参照当地规定,其中郑州、南昌、广州采取网上报名 (郑州考点仅限河南省户籍考生报考、南昌考点仅限江西省户籍考生报考)。非网上报名考点考生本人携带户籍所在省份统考合格证书(户籍所在省份未组织统考的除外)、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3张现场报名或确认,以上证件需验原件,交复印件。
郑州考点网上报名地址:https://www.artlets.cn/
南昌考点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jxeea.cn/
广州考点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5. 报考我校的艺术专业考生,我校只承认第一次考试成绩,重复考试成绩无效。
6. 港澳台考生需在我校广州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文化课应参加港澳台联合招生考试。
三、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广州考点报名考试费200元/人,省外考点235元/人。
学费标准以广东省发改委收费标准为准(目前我校艺术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
四、专业考试安排
1. 专业考试采用一试、二试形式。
2. 专业二试中视唱练耳、乐理科目按照考生户籍所在省份组织的该科目统考及格分数线认定,及格者方可报考我校;如省级统考分数线已过但考生户籍所在省份未组织视唱练耳、乐理统考,则考生必须到广州考点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视唱练耳、乐理科目统一考试。
五、计划招生人数、考试科目
六、招生专业报名、考试地点及时间
备注:在招生范围内却未设考点的省市考生可到兰州、重庆、广州考点参加专业考试,音乐学考点仅设广州。
七、认定及录取
1.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择优认定。凡达到我校认定标准者可于4月初登录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打印《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分为优秀、合格两个等级)。持有上述证书的考生,按照本人户口所在地规定的时间,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全国高考。
2.专业考试后制定分省计划,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结合报名人数及考试情况调整各专业(方向)录取人数。
3.我校音乐类专业计划采用文理综合编制的原则,不区分考生文理科类。考生在取得省专业统考合格证书(户籍所在省份未组织统一考试除外)、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之上,符合录取条件者,按照如下办法予以录取:
(1)音乐表演专业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折算分数依据分省计划择优录取;同等条件 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折算分数=(专业成绩÷本招考方向最高分)×100
(2)音乐学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据分省计划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较高者。
中音阶梯艺术教育〔传递艺考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