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2017省外音乐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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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与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专业、计划
音乐表演:湖南12人,江西10人,
注:我校在湖南、江西的拟招生专业、计划数,最终以生源所在地的省招办公布的专业、计划为准。其中只在湖南、江西设校考。
三、考试内容
1、演唱(奏)歌(乐)曲1—2首(240分);
2、视唱练耳(口试)(60分)。
四、专业报名、考试
1、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按生源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报名办法报名并领取艺术考生报名考号。考生须备齐以下材料后报名:
(1)生源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2)专业报名考试费(按贵州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以上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不予退还。
2、校考考试安排
湖南校考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报名时间:2017年2月4日-5日
考试时间:2017年2月6日-7日
江西校考地点:江西师范学院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0日-12日
考试时间:2017年2月15日
五、文化考试、政审、体检
2017年4月15日前公布各专业类别的合格分数线,考生可登陆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www.rso.gzu.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情况(不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政审、体检由生源所在地招生办负责。
六、录取原则
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志愿顺序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七、有关规定
1、专业考试所需用品(除钢琴、录音机外)一律自备。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收费标准:学费标准(元/年):10800。住宿费标准(元/年):300、800、1200。(以上学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中音阶梯艺术教育〔传递艺考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