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音乐类招生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2017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音乐表演(歌舞)专业本科生26名。
二、 招生对象及条件
1、具有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
2、热爱艺术事业,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品行端正,身体、心理健康;
3、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色觉正常;
4、音乐表演(歌舞)专业艺术文理兼收。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专业要求
要求考生具有较好的嗓音条件、身体协调能力和表演能力。女生身高不低于1.63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形象气质佳;专业水平特别优秀的考生,身高条件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专业考试要求
部分省份规定该省考生必须通过声乐类省统考方能报考,因此,这些省份的考生除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外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省统一测试并取得相关省统考合格证,请考生自行关注本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2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期间考生请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http://zs.nuaa.edu.cn/)“网上报名”界面(报考类别选择“艺术类招生”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网上缴费后打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音乐表演(歌舞)专业招生报名表》。缴费必须在网上完成,报到现场发放缴费收据。
3、现场报到需携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音乐表演(歌舞)专业招生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高考所在地艺术专业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试时间、考点安排
1、报到时间:2017年2月24日09:00―17:00
2、考试时间:2017年2月25-26日
3、报到及考试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路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音乐厅
七、考试科目与内容
音乐表演(歌舞)专业分初试、复试。初试合格者方能参加复试。
初试内容包括:演唱自选歌曲一至两首、自选舞蹈一段或动作模仿、朗诵。
复试内容包括:演唱自选歌曲一至两首、自选舞蹈一段、即兴命题表演、听音模唱。(其中听音模唱考试单独设置考场,与复试专业考试同步进行。)
八、文化课考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九、录取
1、考生所在省如有该专业省统一测试及要求的,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测试并取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
2、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
3、音乐表演(歌舞)专业计划不分省,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的情况下,按所有考生在我校获得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十、学费
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实行学分制收费,第一学年按照6800元/年预收,学年结束后按实际结算。如遇国家调整2017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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