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18音乐类招生简章
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广西和湖南只招艺术文,其他省份为艺术文理兼招(文理不分计划),内蒙古仅招汉授考生;
(3)音乐表演(器乐演奏)在湖南、山西和黑龙江省仅招钢琴和手风琴;
(4)学制四年;
(5)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期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的课程总学分计算。各专业每学年平均收费情况详见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住宿费为800-1500元/学年。(以深圳市物价部门批准数为准)
注:(1)须在我校指定的地点报考,跨省市报考无效;(1)考生所报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须按当地省招办有关规定执行;(3)除设计学类和音乐表演(时尚音乐编创),其他专业校考时间安排为第一天初试,第二天复试;初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最终排名按复试成绩排名,与初试成绩无关。
校考考试科目和内容(详见考试大纲):
1)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仅招美声或民族):
考试科目:初试:自选演唱歌曲一首,中外歌曲不限;复试:自选演唱歌曲二首,其中一首必须是中国作品。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
2) 音乐表演(器乐演奏):(仅招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古筝、琵琶)
考试科目:初试:自选演奏练习曲一首;复试:自选演奏作品二首,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
注:湖南省、山西省和黑龙江省为省统考,且乐种仅限钢琴、手风琴。
3) 音乐表演(时尚音乐编创):(第一天上午初试,下午复试)
考试科目:初试:笔试:(1)旋律写作(单声部旋律写作,对比单二段);复试:面试:(1)器乐演奏(现场演奏一首钢琴或其他器乐作品,乐种不限),(2)呈交原创作品并演唱或演奏(歌曲或器乐作品任选,呈交作品不少于两首,并演唱或演奏其中任一首,乐谱和有声资料均可)。
4)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
考试科目:初试:现场背谱演唱中外流行歌曲一首(风格、外文语种不限);复试:现场背谱演唱中文流行歌曲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相同。
5)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仅招吉他(民谣吉他、古典吉他、电吉他)、流行键盘(爵士钢琴、流行键盘、双排键电子琴)、低音提琴、电贝司、萨克斯管、爵士鼓)
考试科目:初试:现场背谱演奏一首器乐自选作品;复试:现场背谱演奏一首器乐自选作品,曲目不得与初试相同。
二、 录取
㈠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
2.按要求须获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否则校考无效;
3.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
㈡录取办法:
1.表演(影视戏剧)、舞蹈编导、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器乐演奏)、音乐表演(时尚音乐编创)、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和音乐学(师范)(培养幼儿教育专门人才):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7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三、 有关说明
1.专业排名按分专业、分省独立排名(非全国排名);按教育部要求,分省计划艺术类专业按省计划统一划定各专业合格分数(即省校考各专业的合格比例为各专业分省计划总数的4倍以内)。
2.各省各专业复试名单将于该省该专业初试当天晚上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专业复试考试成绩将于2018年3月初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szu.edu.cn)公布;合格证将请于4月底左右在本网站公布,请自行打印,不再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