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18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二、报名条件
1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3考生所在省份有艺术类专业统考须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4山东省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考生需参加7校联考且成绩合格;5音乐与舞蹈类考生专业主项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方向)招收范围。
三、志愿填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其所在省份政策规定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课考试,并填报院校(专业)志愿。
四、考试安排
1.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由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2.山东省七所高校音乐与舞蹈类联考由山东师范大学组织。3.山东省七校联考安排
(1)初选报名时间:2018年1月12日—1月21日(每天9:00—18:00)(网上报名)
(2)复试报名时间:2018年1月31日—2月 7 日(每天9:00—18:00)(网上报名)
(3)复试考试时间:2018年2月24日—3月 3 日
(4)复试考试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
五、录取原则
1.山东省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山东省音乐与舞蹈专业7校联考成绩,择优录取。其中报考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400分以上(含400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专业主项不在我校公布的专业(方向)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舞蹈专业招生计划男生6名,女生6名。
2.山东省外:文化课成绩上线的考生,根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我校将按考生报考的专业(方向)志愿,以各省专业统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主项不在招生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3.若专业总分相同,依次参考专业主项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