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学院2018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一、报考须知
1.省内考生网上报名:报考我校本科音乐类(含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专业的山东省考生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2月5日;网址http://www.tsu.edu.cn。考生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不再组织现场报名。考试专业不得兼报。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2018年泰山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上的规定为准。
2.考试须知:各项考试均实行单考,只允许考生自带伴奏光盘(U盘)。伴奏光盘(U盘)仅存放伴奏曲目且文件格式限定CD音频或mp3。各专业考试详细要求请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泰山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须知》。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县区报考证、学校准考证(均为原件,缺一不可)参加考试。考区内不准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作弊处理。考生按规定时段参加考试,应考时段不到者以缺考论,不再安排测试,不予退费。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为国家教育考试,凡有作弊者,直接将有关材料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处理;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追究其刑事责任。
3.成绩公布:专业考试全部结束后,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我校按规定比例确定合格考生范围,合格考生凭高考考号、身份证号网上打印《泰山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学校不再单独寄发。
二、录取原则
1、省内考生录取原则:音乐类(含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校考并且成绩合格。录取时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省外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专业成绩合格。录取时学校从各专业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省内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