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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师范大学2018省外音乐招生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音乐类140人(含音乐学[师范]100人,音乐表演40人),具体分省计划由我校报安徽省教育厅和有关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二、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有艺术专业基础者均可报考。艺术文、理兼招。
三、报名办法
河北、河南、山西、江西、江苏、山东省均实行网上报名(考前三天停止报名),具体报名时间见省教育考试院及考点公布时间。
四、考试地点及时间
说明:考生须到户口所在省设置的上述考点参加考试,不允许跨省参加考试,同时按户口所在省的招生规定须参加省统考合格。
五、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主项(65分,主项为声乐的考生,副项从器乐、舞蹈中自选一项;主项为非声乐的考生,副项一律考声乐)、副项(10分)、视唱(25分)。
注意:
①考生参加考试所需的乐器(除钢琴)请自备;
②参加声乐考试的考生,伴奏由考点统一安排;考试所需伴奏音乐由考生自备CD盘或U盘;要求CD盘U盘中只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CD盘音质不清楚或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分数查询
根据考生成绩及各省招生计划按1:4的比例划定艺术类专业合格线,考生2018年4月中旬可在我校网上查询本人成绩及专业合格线,专业合格证不再寄发,网址http://www.chnu.edu.cn键入考生号即可。
七、录取原则
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划定的艺术类文化分数线,专业考试获得省统考及校考合格的情况下,按综合分(综合分=7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