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校考考生须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初试报名时间为1月19日-2月2日;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按上表各专业复试报名时间通过我校网上交费系统完成复试交费确认,考试地点均为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二、考试内容【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三、录取规则
1.我校依据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投档规则和我校公布的录取规则有关规定进行录取。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
2.音乐类(声乐方向、键盘方向、器乐方向、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录取规则: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文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3.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1)高考成绩总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高考成绩总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成绩总分的40%,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的录取规则:文化过线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专业过线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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