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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2018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一定音乐艺术素质基础,符合2018年考生所在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报考条件。
2.河北省只招收器乐演奏(民族器乐或西洋管弦乐)考生,辽宁省只招收声乐演唱(美声或民族唱法)考生。
三、报名和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科目
校考
统考:河北、辽宁、湖南、福建等地考生参加所在省2018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或联考(考试科目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我校不再另行举行专业测试。
四、录取原则
校考省份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音乐类本科合格线,专业取得我校合格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统考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音乐类本科合格线。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范围内,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公式如下:综合分 = 考生文化成绩÷文化考试满分×30 +考生专业成绩÷专业考试满分×70
注:音乐学专业投档办法和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原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