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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大学2018年省外音乐类招生
一、招生计划
说明:
1.以上为预定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招生办公布计划数为准。
2.所有专业文理兼招。
3.2017年各专业学费标准:音乐学(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2018年,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二、校考考试科目
音乐学(师范)专业(总分200分)
①声乐主项:声乐(演唱2首作品,中外不限,满分100分);器乐(演奏1首作品,中外不限,满分40分);练耳、乐理笔试(满分50分);视唱(满分10分)。
②器乐主项:器乐(演奏2首作品,中外不限,满分100分);声乐(演唱1首作品,中外不限,满分40分);练耳、乐理笔试(满分50分);视唱(满分10分)。
注:除钢琴以外,其它乐器自备。
三、录取原则
1.考生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分数须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原则上,在有校考的省,只招收考生所在省统考成绩合格且我校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无校考的省,只招收考生所在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
3.音乐学(师范)专业,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考生投档后,吉林省、山西省考生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校考省份考生按各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若各省录取规则与我校录取规则不同,按各省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