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2018年省外音乐类招生
一、招生专业、人数及省份
二、校考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持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我校组织的音乐专业考试。每生考试考务费100元。考点地址及考试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如考生所在地有省级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三)我校只招收考点所在省份来源考生,不接受考生跨省报名考试。
(四)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音表声乐)、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音表器乐)专业均不能兼报,兼报成绩无效。
(五)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音表器乐)只招收主项为西洋乐器考生。
(六)我校音乐类专业只招收文史类(或艺术综合类)考生。
三、校考考试时间安排
以校考考试开始时间为序
四、校考考试内容
(一)音乐表演专业、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1. 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满分100分。
2. 器乐:演奏一条练习曲、一首独奏曲,满分100分。
(二)音乐学专业:
在声乐、器乐、舞蹈3项中自选2项分别作为主项和副项,主项(80分)、副项(20分),满分100分。声乐需演唱一首作品,器乐需演奏一首作品,舞蹈需表演成品舞一个。
评分原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现场录像、评委评分、专家组复评的方式进行。 特别提示:舞蹈考生要抽查基本功,需自备形体服。
五、校考合格名单公布
音乐学专业按校考专业总分(主项加副项)确定合格名单;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音表声乐)、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音表器乐)按校考专业主项成绩确定合格名单。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所在省份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我校将于2018年4月通过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公布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并将合格考生信息报考生所属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备案,不再寄发纸质校考合格证。请考生及时关注郑州大学招生网发布的有关信息。
六、录取规则
(一)山东、湖南、安徽、山西
1.考生须取得郑州大学音乐类专业校考合格证,如果所在省有专业统考,还须取得所在省省级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2.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如果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不止一个,则执行最低文化课控制线。
3.音乐学专业按校考专业总成绩(主项加副项)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音表声乐)、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音表器乐)专业按校考主项成绩分别排队,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当校考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西藏
1.只招收文史类考生。
2.不组织校考,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西藏自治区音乐学类艺术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