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2018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备注:
1、器乐表演招考方向招收: 钢琴、管弦(只招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单簧管、长笛)、民乐(只招竹笛、二胡、扬琴、琵琶),考生按以上三类分别排名。
2、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湖北省计划不分地区,面向全省,统一排序,择优录取)。
3、广东省仅招收音乐学(合唱指挥与音乐教育方向)专业考生。
4、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按修读学分缴纳课程学分费用(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每学年学费约为10000元。学生进校后可按学校规定辅修其他专业,或选修第二学位。
二、校考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科目与要求
四、录取办法
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以下规则录取:
1、对于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省份,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录取,如专业校考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2、对使用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投档成绩排序录取。同时,身高须达到规定标准(见校考专业合格确定办法) 。
特别提示:湖北省音乐类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x60%+文化投档成绩x40%) x2】排序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湖北省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3、对专业校考成绩前三名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学校颁发新生奖学金。
五、校考专业合格确定办法
根据专业成绩,原则上按各省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分招考方向,从高分到低分,划定专业成绩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确定专业合格名单。且原则上身高达到以下标准:
1、音乐教育、器乐表演方向:男生1.65米(含)以上,女生1.55米(含)以上。
2、声乐表演、合唱指挥与音乐教育方向:男生1.70米(含)以上,女生1.58米(含)以上。
3、舞蹈表演专业:男生1.70米(含)以上,女生1.60米(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