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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8招生简章
一、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备注:
1、各省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名人数进行调整,多报多投计划,最后以各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2、以上学费为2017年收费标准,2018年以湖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3、湖南省内的艺术招生计划均认可湖南省艺术统考成绩,不举行校考。
二、录取规则
1、由我校组织艺术专业单独考试的艺术类考生,必须获得我校颁发的专业合格证,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必须获得所在省统考合格(没有统考的除外),按考生总成绩(校考专业成绩×75%+文化成绩×25%)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除参加了由我校组织艺术专业单独考试的艺术类考生以外,艺术体育考生在符合各省录取要求的前提下(专业成绩必须获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志愿优先的原则,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名录取。
三、音乐学专业介绍及考试项目和要求
学制四年,开设有声乐、钢琴、器乐、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理论五个专业方向,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实践和创新能力,能在中小学校、文艺团体、文化机关、影视音像、传播媒体、出版广播等部门从事音乐教学、表演、研究、管理、评论和编辑等方面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考试内容及分值:
主科:以声乐、钢琴、器乐为主科,考生选其中一项为主考,满分240分;
练耳:听辨练耳,满分60分。
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四肢健全,音乐感受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