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2年第46号)九原区流调溯源组于2022年9月16日21时17分接到甘肃省嘉峪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推送协查函,涉及我区的刘某某为广东省广州市阳性确诊病例努某的密切接触者,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中关于密切接触者管理要求,已对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刘某某本人自述行动轨迹
9月14日
02:59刘某某从甘肃酒泉柳图镇乘坐Z136列车9号车厢22号上铺返包(与阳性病例努某同车)。
05:00左右到达嘉峪关火车站,与在另一车厢(6号车厢)乘坐的云某某汇合,二人出站在火车站周边饭店吃早点(具体店名不详),随后在车站等车(在等车过程中二人在火车站周边一超市购买东西)。
14:28二人换乘K42列车返包,刘某某乘坐车厢16车13号下铺。
9月15日
07:00左右到达包头站,出站叫滴滴车回到位于九原区白音席勒龙苑小区B区家中。
08:00左右和云某某去往小区楼下全亮背头稍麦吃早点,吃完后返回家中。
16:40左右出门在小区门口卖西瓜车(临时摊位)买西瓜。
16:52在特佳汇龙宇店购物后回到家中,再未外出。
9月16日
09:54去往小区大门口南侧核酸采集点做核酸,随即返回家中。
12:30左右去往小区门口兔喜快递超市取快递,随即返回家中。
未公布的时间段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请与以上人员有重复活动轨迹的居民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请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及其他防控措施。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继续增强防范意识,非必要不出行,不信谣、不传谣;落实个人健康防控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当佩戴医用口罩,立即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疫苗接种是最经济、有效的防控措施,请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和加强免疫,共筑免疫屏障。
九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疾控部门联系电话
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5171580、15661601281
九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7106232昆都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2147209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3141410东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5151121稀土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7100980土右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921510石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720858固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112025达茂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423945白云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51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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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原发布
(编辑:贺怡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