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明白了——罗翔
从b站认识的罗翔,看过罗翔老师视频的都知道,这是一个幽默风趣、知识渊博又无比谦卑的人。一个讲法考的老师,b站粉丝居然有2000多万,以一人之力在中国传播法治观念。怀着对他的好奇,买了这本《圆圈正义》。
这本书第一版的出版时间是2019年8月,成书于罗翔老师爆火之前,书中的内容主要是对网络热点案件进行点评、评论,还包括对法治观念的阐述,对人生感悟的总结。读完书后,不仅佩服于罗翔老师渊博的法律、哲学知识,还惊叹于他严密的逻辑思维。最重要的是,一个知识如此渊博的人,竟然每字每句都充满着谦卑、反思。
律师为什么喜欢为“坏人”做辩护?
在影视剧里,我们经常看到有律师为恶贯满盈的罪犯进行辩护,对此不知你是否感到愤怒?我相信大部分人都会觉得律师没有人性,是罪犯的帮凶。但事实却与此相反。看电影时,我们开启了上帝视角,知道谁对谁错,谁善谁恶。而在现实里,或者说对于剧中人,没有人拥有上帝视角,谁也不知道究竟谁是“坏人”。
要想搞明白“律师为什么喜欢为‘坏人’做辩护?”,首先要知道法家和法治的区别。
中国传统是法家治国,法家崇拜权力,唯权力马首是瞻,颁布的法律只对老百姓适用,统治者却可以跳出法律的界限之外,法律是统治者的工具。法治则警惕权力,对权力极度不信任,深信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法律的意义一是为了惩罚犯罪,二是为了限制权力。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治下的法律是为了给民众留一块自耕地自由驰骋。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正义,我们也不可能追求绝对的公平正义。我们只能保证不同的人在同种犯罪情况下,受到同样的惩罚,不因其身份、国别、种族或其他偏见而有所区别,这便是法治所追求的公平正义。
而要践行法治所追求的公平正义,最重要的就是程序正义。
律师为罪犯辩护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步骤,是实现有限的公平正义的唯一途径,不能因大部分人的偏见就省去该步骤,直接定刑量罪。否则,法治跟法家就没有区别了,权力就会披着法治的外衣大行法家之道,对你我来说都是更大的伤害。
“二战”结束后,著名作家萧乾在采访远东国际法庭的审判时,很不理解为什么法庭居然允许律师为那些恶贯满盈的战犯进行辩护,直到自己被打成“右派”,他才恍然大悟。
律师为“坏人”做辩护,其实是为了法律的尊严,只有经过正当程序审判后的判刑才更有说服力,更能体现民意,更能体现法律的尊严。
爱要常觉亏欠,客要一味款待
爱,是人类永恒的追求,是人世间最温暖、最快乐的事。可是有很多人在亲情、爱情、友情中痛苦不堪,爱而不得。尤其在当今这个咫尺天涯的网络社会,人们往往觉得网络上的人都是那么的可爱,而身边的人却一个个都无聊透顶,讨厌至极。
越是觉得虚幻的人类可爱,就越是觉得具体的人可憎。因为爱远方的人类并不需要实际付出,仅仅通过想象就能让自己有一种虚伪的崇高感,而现实中的人却或多或少有一些缺点,爱具体的人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不要爱人类,而要爱具体的人。真正的爱一定是要付出行动的,是行动,是牺牲,是恒久忍耐。
有时候,我们也知道爱需要付出行动,如有空时探访孤儿院,得闲去做义工,按照自己的计划安排去表达爱心。但当你越是希望按照既定的计划去规划时间,就越会对突如其来的事件心生怨恨,爱心反而变小。
我们不是没有爱心,只是不愿未经计划的表达爱心,但往往这才是更重要的。
爱要常觉亏欠,客要一味款待。如果对未知之事保持一种开放的心态,用一颗积极爱人的心去迎接每一件计划之外的事,人生或许会无比幸福。
为了告别的聚会
生活中充满了悖论,为了告别的聚会,为了分手的恋爱,为了仇恨的友谊,为了痛苦的欢愉,好像每件事情最终都将走向它的反面。
生活的是荒诞的,尤其在这个自由主义盛行的时代,人们追求没有拘束的自由,无视真相的虚伪,放弃责任的轻松。
但生活也是真实的,若真实不存在,那真实的反面——荒诞也就无所依附。
我们要学会拥抱悖论,过真实的生活,真实的生活意味着我们得承认自己的有限、浅薄和虚荣。
我们是有限的,因此我们无需伪装强大。你无需用头衔、名利、车房来证明自己,无需在若干年后的同学聚会中用华丽的优越来掩饰灵魂的虚弱。做好你的本分,你就是在超越你的有限。
我们是浅薄的,所以无需伪装智者。承认自己的无知是开启智慧的大门,正是因为我们的浅薄,所以我们一生都有学习的动力。
我们最大的风险在于我们很容易忽视虚荣的本性。昆德拉讲过一个故事:有个人在海边,看到世界那么美好,落日辉煌,他感动得流下了第一滴眼泪。接着他被自己流出的第一滴泪感动,流出了第二滴眼泪。他感动于自己的感动——我居然如此与众不凡,远超世俗众人,可以因落日余晖而感动。
我们很容易陷入第二滴眼泪的试探。虚荣会再一次将我们带进荒诞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