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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一幼儿园跨学期预收学费还拒娃退园?

2017-10-10 大汉中

小孩因故两学期共出勤15天,家长欲申请退园、退费,却遭幼儿园拒绝,无奈将这一情况反映至“市长信箱”。近日,汉中秦峰幼儿园因违反《陕西省幼儿园收费实施细则》规定,被汉中市教育局处理。

1家长反映:孩子两学期出勤15天退园遭拒退费

   8月29日,当事家长向“市长信箱”反映:孩子去年9月1日在秦峰幼儿园报名上小班,因个人原因,整学期只出勤5天;本想申请退园,但幼儿园不给退费,无奈将学费直接转入今年春季学期,今年仍因身体原因,整学期共出勤15天。
   “园内有规定任何原因都不给退费。”上学期(今年春季学期)结束时,该家长曾与幼儿园沟通协商退费事宜,却被幼儿园告知,不按照《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2教育局回复:幼儿园预售学费违规已约谈问责

  9月27日,汉中市教育局向该家长做出回复称: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
    经查,该幼儿于2016年9月入秦峰幼儿园,9月出勤5天,10月—2017年元月无出勤天数。2016年10月底家长向园方提出:因幼儿自身原因无法继续上学。后家长考虑到后期身体好转后,有可能将继续在该园上学,最后与幼儿园达成协议,将2016年秋季学期学费转入2017年春季学期。2017年春季开学幼儿出勤9天,两学期累计出勤15天。2017年7月该幼儿家长提出转园,并要求幼儿园退还剩余学费。由于秦峰幼儿园未能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及办理相关退费手续,造成了家长的不解和质疑。

3调查结果已出:幼儿园给家长办理了退费手续

   根据调查结果,秦峰幼儿园违反了《陕西省幼儿园收费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之规定,及“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把上学期的学费转到第二学期属于违规行为;未及时根据《细则》相关规定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办理相关退费手续。
  目前,汉中市教育局已责成汉台区教体局对秦峰幼儿园进行了严肃批评,对该园园长也进行了约谈问责。同时责令幼儿园即刻与家长联系办理退费手续,做好相关政策讲解工作。并要求汉台区教体局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管理,严格执行《陕西省幼儿园收费实施细则》标准进行收费管理工作。 
  根据最新反馈,秦峰幼儿园已于9月5日给当事幼儿家长办理了退费手续,共计退费28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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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商报汉中记者站/编辑:小歇斯/ 审核:周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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