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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做生意的老板速看!你的营业执照可能要作废了!
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凡于2015年9月28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且未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务必于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旧版营业执照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请未办理此项业务的企业于2017年12月31日前到登记机关办理换照登记。
特此公告
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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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汉中工商局/编辑:小歇斯/ 审核:周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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