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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七个区县的工作人员被通报!看看有没有你们那的?

2017-11-25 大汉中

略阳县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规范干部从政行为,坚决整治“庸懒散”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遏制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近期,略阳县纪委通报4起“庸懒散”典型案例。

1、马蹄湾镇司法所干部汤新民纪律观念淡薄问题。2017年6月24日,汤新民未按照干部去向公示进行报告,6月25日,在全镇脱贫攻坚贫困户信息录入最后期限内,汤新民未按时将其负责的马蹄湾社区莲池下组贫困户信息采集表上报,影响全镇贫困户信息录入工作。该镇纪委结合汤新民平时上班时经常迟到、旷工,工作不力现实表现,给予汤新民党内警告处分。   

2、两河口镇干部胡海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6年3月至2017年8月17日,镇政府领导安排胡海海到县城办理镇上项目相关手续,期间胡海海一直没有到自己帮扶的3户贫困户家中开展帮扶工作,也没有到镇政府上班;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两河口镇政府给予胡海海行政记过处分。

3、接官亭镇干部刘超违规收取群众费用问题。2016年10月,刘超通过中间人收取群众张某3000元,答应为张某帮忙代办贷款,后来事未办妥将收取的3000元全部支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接官亭镇纪委给予刘超党内警告处分。

4、横现河街道办石坝村原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计许成宴离职离拒不移交账务问题。2008年11月至2014年8月许成宴任横现河街道办石坝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计。在任职期间,许成宴工作不负责任,账务混乱,离职时拒不移交协会账务,致使协会无法正常运转,直至2017年6月组织介入调查时,许成宴才补齐账目移交手续,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横现河街道办纪委给予许成宴党内警告处分。

该县纪委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和一线窗口服务人员,要始终绷紧思想之弦,严守党纪党规,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对照“庸懒散”专项治理重点内容,深入查摆影响办事效率、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取信于民。各纪委、纪检组要严厉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庸懒散”等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整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

西乡县

西乡县骆家坝镇干部李再银工作失职的问题。2012年8月,骆家坝镇民政所在上报五保户移民搬迁花名册时,李再银未经入户核查,直接沿用上年度数据信息,致使已故人员胡某列入上报名册, 2015年2月县民政局依据花名册,以胡某的名字下拨补助金1.5万元,被国家审计署检查发现,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7月28日,县监察局给予李再银行政警告处分。

西乡县河道堤防管理站驾驶员肖杰上班期间看电视剧的问题。2017年2月23日16时20分左右,县委作风办第三督查组在县河道堤防管理站督查干部作风纪律时,当场发现该站驾驶员肖杰在办公室办公电脑上观看电视剧,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4月17日,县水利局给予肖杰行政警告处分。

汉台区

汉台区宗营镇二十里铺村村委委员毛浓忠脱贫帮扶工作不扎实、作风飘浮的问题。宗营镇二十里铺村村委委员毛浓忠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工作方法简单,审核把关不严,将贫困户陈某家庭成员中一名公职人员纳入贫困人口登记上报,之后的结对帮扶工作中,无具体措施,虚列收入,弄虚作假,作风飘浮。2017年6月,宗营镇党委给予毛浓忠党内警告处分。

南郑区

南郑区高台镇计生办副主任、骑龙村第一书记邓彦武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邓彦武任骑龙村第一书记期间,不遵守驻村工作纪律,多次缺席村上会议,驻村时间不够,产业发展帮扶思路不清、措施不明,驻村日志弄虚作假,帮扶手册记录不完整,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017年4月18日,经高台镇党委同意,给予邓彦武党内警告处分。

南郑区阳春镇社会事务办干事谭春强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在2017年6月上、中旬迎接全省脱贫工作交叉检查的重要时段,谭春强接连旷工5天,作风纪律松懈,责任意识淡薄,担当精神缺乏,严重贻误工作。2017年6月27日,经阳春镇党委同意,给予谭春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城固县

 城固县老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干部刘瑞祥擅自离岗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7年4月20日,老庄镇召开脱贫攻坚会议,宣布了6月30日前机关干部不得请休假、严禁“走读”等相关纪律。2017年4月22日、23 日,刘瑞祥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两天,且期间拒接该镇办公电话,明知故犯,擅自离岗,严重违反作风纪律,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4月29日,老庄镇政府给予刘瑞祥行政警告处分。

留坝县留坝县江口镇柳川沟村村主任王基卿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江口镇柳川沟村村主任王基卿在该镇召开镇村干部大会时,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缺席会议,违反工作纪律。2017年6月2日,经江口镇党委同意,由镇纪委给予王基卿诫勉谈话,并在全镇通报批评。佛坪县

    佛坪县陈家坝镇刘方明等五名村干部违反会风会纪的问题。在2017年5月6日、6月3日陈家坝镇党委、政府召开的脱贫攻坚、防汛防滑两次专题会议上,该镇金星村村主任刘方明、孔家湾村文书王贵生、陈家坝村党支部书记杨善民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会,金星村党支部书记李宗林、陈家坝村村主任杨永芳迟到10余分钟。为严肃会风会纪,陈家坝镇纪委对上述五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无故旷会的扣发当月40%绩效工资,迟到的扣发当月20%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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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自天天汉中、汉中纪检监察/编辑:小歇斯/ 审核:周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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