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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诉街电专利侵权案终审判决:街电下架产品并赔偿200万

IPRlearn 2019-04-29

11月30日消息,来电与街电侵权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法院判决街电停止侵权行为,停止制造涉案产品并赔偿来电科技200万元。

判决书摘选


判决如下:


被告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街电”)停止侵权行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涉案Anker设计12口产品,并赔偿原告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共计200万元;判决被告街电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停止使用涉案Anker设计12口产品。


在终审中,根据查明的事实,被告街电公司已经大范围使用其制造的被控侵权产品,日订单和用户数量亦较大。考虑涉案专利类型及其在被告街电公司营业利润中所占比例等因素,街电公司仍应就涉案侵权行为承担较大金额的经济赔偿。


对此判决,街电方面声明称:来电一直利用专利碰瓷,商业低毁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近期还以专利勒索8亿元巨款,甚至要求街电对来电进行远超其市场价值的收购。并称有全程录音为证,绝不会向明目张胆的敲诈行为妥协退让。

案情回顾:


这起共享充电宝的专利大战全程备受瞩目。2017年5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受理了原告来电科技诉被告湖南海翼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湖南海翼”)、街电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2017年5月,陈欧高调宣布,街电花1亿购买3项发明专利,分别是专利号201410667099.0,名称为“一种手机电池充电更换系统及充电方法”;专利号201410667122.6,名称为“一种手机电池的充电箱”;专利号20141066867.0,名称为“一种可识别身份的手机充电电池及其识别方法”。


针尖对麦芒,又都手握专利,市场在纷纷揣测这场大战到底鹿死谁手的同时,也隐隐将之视为共享充电宝行业的“拨乱反正”之战。在这之前,整个行业充斥着恶意抄袭、不正当竞争等乱象,而专利的维权更可谓是路漫漫。


2018年4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来电科技诉被告湖南海翼、街电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开庭审理的两个案件分别涉及来电科技拥有的两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1520847953.1,名称为“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1520103318.2,名称为“吸纳式充电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


2018年5月2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起诉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系列两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街电侵犯来电科技两项专利(专利号ZL201520847953.1,名称为“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1520103318.2,名称为“吸纳式充电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成立,责令街电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来电科技共计200万元。历时一年,来电科技诉街电专利侵权纠纷一审终于尘埃落定。这也是迄今为止,共享充电宝行业最大的一笔专利侵权赔偿, 也是共享充电第一梯队玩家之间的专利里程碑战役。


附:共享充电宝专利大战!街电被判200万(一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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