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炎炎夏日,执行法官为90岁独居老人上门送去案款

涪陵法院 2024-02-03


烈日炎炎的夏日午后

涪陵法院执行局法官郑德生驱车一小时

为行动不便的90岁独居老人胡某某

送上迟到58个月的赡养费及医疗费

耄耋之年的胡某某有些

哽咽地向执行法官道谢

谢谢法官

这么热的天

专门到我家来给我解决问题


执行法官当场表示

如果你的子女们再出现拒不支付

赡养费的问题

你尽管来找我就行



赡养老人起纠纷 强制执行唤亲情



据悉,2017年涪陵法院判决胡某某的六名子女每月各支付老人赡养费200元,并平均分摊老人今后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但过去5年,其中三名子女迟迟不履行赡养义务,对老人多次患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也拒不负担。老人无奈,选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涪陵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郑德生立即向三名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义务。然而,即使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三名被执行人仍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


郑德生法官从“百善孝为先”的理念劝解当事人,希望用亲情唤醒责任。同时,他又告知被执行人将会采取的冻结存款、限制消费、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强制措施,督促其履行赡养义务。


最终,被执行人意识到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的强制执行效力以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愿意履行义务。





在确定三子女应履行的最终金额时,承办法官发现老人提供过来的医疗费发票仅有价税合计金额并非医保报销后实际负担的医疗费。于是,他又主动来到医院,调取并核对了医院提供的医疗费用结算表,最终确定了老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


三名被执行人表示,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确实真正地做到了公平公正,并主动支付了赡养费、医疗费,还表示会依法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承办法官表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拒不赡养老人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不仅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不光要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还要让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涪陵法院执行局将进一步加强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不断优化执行措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 | 汤济恺

编辑 | 综合办公室


往期推荐


涪陵法院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暨“两优一先”表彰大会


涪陵法院在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授牌成立司法服务市场主体示范工作站

涪陵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学义来院讲授专题党课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炎炎夏日,执行法官为90岁独居老人上门送去案款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