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P2P资金存管业务 城商行成主力

2017-01-24 胡飞军 李明珠 黄震互联网金融

  自去年8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各路个人网贷平台(P2P)都在寻求与银行合作,其中城商行开展存管业务最为积极。


数据来源:盈灿咨询、网贷之家


  盈灿咨询昨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月20日,已有民生银行、江西银行、微商银行等32家银行布局P2P平台资金直接存管业务,城商行已成为主力,同时,银行也青睐于和背景强的P2P平台开展合作。


城商行展业最积极


  去年8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明确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出借人资金和借款人资金的严格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的存管机构。


  据记者了解,自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开展和上述《暂行办法》出台以来,各家银行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方式,部分银行保持观望态度,有些银行则采取了积极开展P2P平台资金存管业务的做法。


  不过,真正与银行完成直接资金存管系统对接的P2P平台,于整个庞大的网贷行业而言仍然九牛一毛。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1月20日,已有民生银行、江西银行、徽商银行、恒丰银行和广东华兴银行等32家银行布局P2P网贷平台资金直接存管业务。


  数据显示,共有188家正常运营的P2P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约占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8%,其中真正与银行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的平台仅有99家,占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4%。


  在与平台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银行中,广东华兴银行最为积极,已与56家P2P平台签订协议位居榜首;其次是江西银行,签约31家;浙商银行和厦门银行排名第三和第四,分别签约18家和14家;民生银行排名第五,签约9家;徽商银行签约8家排名第六;其余银行分别签约1~6家。可以看出,目前在开展资金直接存管业务方面,城商行仍是主力。


  从已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平台的地域分布来看,广东、北京、上海和浙江四个P2P平台数量较多且经济较发达地方较多。其中,广东地区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平台最多,有69家;其次是北京,有47家;上海和浙江排名第三和第四位,分别有23家和20家。


银行青睐背景硬的P2P


  业内人士认为,之所以《暂行办法》出台以来,P2P平台响应者寥寥,是因为其对行业的高门槛也将增加平台的运营成本,预计不少中小平台将面临出局,行业将迎来新一轮洗牌。


  上述已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188家P2P平台中,有99家P2P平台与银行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89家平台已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但还未上线。


  在89家平台中,有47家背景为国资系、上市系或风投系。89家平台的平均注册资本为7405万元。


  89家签署协议未上线平台中,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的平台最多,有37家,占已签订未上线平台总数的42%;其次是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1亿元的平台数,占已签订未上线平台总数的31%,有28家。


  “可以看出,银行对平台的注册资本和背景有一定的要求,而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和有国资、上市或风投背景的平台更受银行青睐。” 盈灿咨询有关人士表示。


  另一方面,从99家已经完成存管系统对接的P2P来看具体银行,城商行依然是布局最为积极的。


  其中,广东华兴银行完成上线的平台最多,有36家平台上线直接存管系统;其次是江西银行,有24家平台上线直接存管系统;浙商银行排第三,有12家;厦门银行和徽商银行各有8家和5家;民生银行、贵州银行、长沙银行和上海银行等8家银行分别各有1~3家上线直接存管系统。


  实际上,自《暂行办法》出台后,P2P的银行资金存管已成为业界判断平台合规的重要指标之一。


  对此,有关人士认为,投资人需认清P2P平台银行资金存管的本质,银行并不审核项目的真实性,不保证收益,不承担资金管理运用风险,投资人需自行判断真实性和承担责任。


  此外,部分P2P平台采用的是第三方支付系统与银行存管系统并存的模式,即只有部分标的是银行存管,还有些P2P平台只存管风险备用金。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记者:胡飞军 李明珠


中央部署处置互金风险 地方金融治理有何大招

网贷整改至冲刺阶段 三大问题成查处重点


-2017继续开展合规管理培训-


  2017已经来到。经过2016这个“监管元年”开始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和监管文件密集出台后,业内早已达成共识:“合规则生,违规则死”。


  随着整治阶段的不断推进,还有很多平台在满足“借款限额”、“资金存管”、“信息披露”等合规要求方面存在各种问题。


  如何建立合规制度?如何与监管层进行互动?2016年九月开始,网金创新塾成功举办四期培训。2017年春节后,“网金创新塾”将继续开展“合规管理”系列培训,欢迎您的提问,持续接受预报名。


预报名对接

(长按识别,添加联系人并提出您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主编简介
黄震

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

互联网金融千人会创始会长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