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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返莞或来莞的朋友,东莞疾控中心给您发了一封倡议书…
致湖北返莞或来莞朋友的倡议书
亲爱的朋友:
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是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最有效的手段,这对自己、对亲人、对社会都有益。目前广东省政府已启动一级响应机制,作为湖北来莞人员及时主动隔离也是您的责任和义务。
一、主动上报、主动隔离
因此,如果您从湖北回来不足14天(包括14天),请主动做好自我隔离,并立即联系当地镇街(园区)疾控机构(电话附后)。
如有政府、社区工作人员、医务人员询问您的健康情况或对您采取医学观察等措施,请您积极配合。
东莞各镇街(园区)疫情防控电话
二、隔离期间您会得到什么帮助?
三、隔离期间您需要做什么?
四、目前有哪些隔离的方式?
五、居家隔离期间如何保障个人卫生和家人安全?
六、何时可以解除隔离?
七、法律责任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月30日
消息来源 | 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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