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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审判警示:和平年代更要绷紧敌情意识这根弦

2016-08-05 千钧客 千钧客

敌情,特指敌人对我方采取行动的情况。敌情意识,是一种清醒的忧患意识、防范意识和预见意识,源于自觉的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世界各国中,可以没有军队,但均设有掌握敌情的情报机构,足以证明敌情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近年来西亚、北非颜色革命风起云涌,在境外势力操控下,一些国家的反对派里应外合,造成社会动荡、政权更迭,普通民众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很大程度上与民众敌情意识薄弱有关,在事发初期对颜色革命的本质认识不足,没有形成对敌统一战线,最终惹火烧身、苦不堪言。

一场令人震惊的审判。8月2日以来,天津法院系统相继对翟岩民、胡石根、周世锋、勾洪国等多人颠覆国家政权案开庭审判,引发亿万国人关注。根据媒体报道的法院庭审信息,2012年以来,翟岩民、胡石根、周世锋、勾洪国等人长期受反华势力渗透影响,勾结成伙,利用律师事务所、宗教非法组织等为平台,接受境外反华势力培训和支持,组织指挥访民聚集滋事、攻击国家法律制度、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视政府等方式,妄图制造“制造颜色革命”,颠覆国家政权。这场尚未完结的审判,吸引了亿万国人的目光,一些人感慨唏嘘,没想到在太平盛世的今天,居然还有妄图推翻现行体制的敌对力量!“敌情”的概念再次引起国人关注。

两起让人警醒的案件。与天津审判类似的,还有年初公安、安全破获的两起案件。一起是广东“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主任曾某某等人以“劳工维权”为旗号,接受境外反华组织资金超过500万元,专事插手国内劳资纠纷,印制传播反动书刊资料,煽动组织非法罢工,制造规模性群体性事件,企图引发社会动荡;一起是瑞典人彼得伙同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某某成立“中国维权紧急援助组”,接受境外反华组织资助近1000万元,在国内建立10余个所谓“法律援助站”,资助和培训“死磕”律师和职业访民,插手热点敏感案事件,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对抗政府,企图改变中国社会制度。这些案件的共同点,是接受境外反华势力资助,蓄意通过制造国内社会动荡,进而推翻现行政权,是典型的敌对活动。这些案件也告诉我们,敌情就在我们身边,从未消失。越是和平年代,越要绷紧敌情意识这根弦。

中国始终面临着复杂的敌情。当前,中国正处历史上发展最好的阶段,也是敌情最为复杂的时期。我们不仅面临国际反华势力的封锁和围堵,面临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台独”势力、邪教势力的捣乱破坏,还面临上述势力隐藏在国内代理人的各种挑唆煽动和滋事。特别是网络时代,各种敌对势力呈现联合发难态势,更加注重利用互联网平台和慈善、公益、学术交流等外衣开展渗透破坏,隐蔽性、迷惑性、欺骗性增强;更加更加注重插手利用热点敏感事件扩大事态,使得敌我矛盾相互交织,趋于复杂;更加注重拉拢利用无知无畏的年轻一代,妄图挖掘我根基。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国内敌情意识令人堪忧。与复杂的敌情形势相比,国内民众的敌情意识十分淡薄。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国家安全形势教育搞的十分神秘,以致少数人员盲目乐观、敌我不分、是非不辨,一些境外渗透组织借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等长驱直入,不断做大成势;一些媒体为博眼球盲目抓热点,不惜充当境外渗透传声筒,对我国家安全埋下隐患;一些官方部门面对反华势力、渗透势力、颠覆势力公开在网上叫板,躲躲闪闪,不敢正面批判,不愿正面辩驳,不会正面引导,让敌情趋于复杂。更加令人担忧的是,在和平年代成长起来的人群中,一些年轻人看到“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字样感到诧异、反感甚至嗤之以鼻,以至于被敌对势力及其代理人拉拢利用,有意无意成为敌对活动的帮凶。长此以往,后果不堪设想。

加强全民敌情教育十分迫切。没有敌情意识的民族是可悲的,没有敌情意识的国家是危险的。我国《宪法》序言明确指出: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习近平总书记在“819”讲话中指出: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必须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帮助干部群众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面对各种敌对势力日益嚣张的捣乱破坏活动,少数群众出现认识不足或错误认识,与对敌情了解不多、认识不深有直接关系。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敌情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可公开的尽量让民众知道。相信通过持续不断的形势宣传教育,讲明利害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敌情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一定会有大幅提高,维护国家安全一定会成为全民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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