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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行公祭 祀我国殇

2017-12-13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80年前,30万同胞惨遭杀戮。


今天,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了国家公祭仪式,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仪式。



今天

隔着岁月回望

我们依然能清晰感知

那份民族的伤痛



我们满含泪水

折菊天堂

祭奠逝者



他们曾是父亲,是丈夫,是儿子

是家庭的顶梁柱

却被日军无情枪杀


她们曾是母亲,是妻子,是女儿

是温暖的代名词

却被日军残暴蹂躏


他们是国难之时的受难者

戛然而止或被暴行改变的人生命运

岂能忘记


累累白骨

还躺在纪念馆的“万人坑”里

名字被镌刻在“哭墙”上

那梦魇般的日子

岂能忘记


蚀骨之痛 民族之殇

当祭之以国!



国祭之日,我们再颂《和平宣言》,

既往开来,永志不忘。



和平宣言


巍巍金陵,滔滔大江,

钟山花雨,千秋芬芳。

一九三七,祸从天降,

一二一三,古城沦丧。

侵华倭寇,掳掠烧杀,

尸横遍野,血染长江。

三十余万,生灵涂炭,

炼狱六周,哀哉国殇。

举世震惊,九州同悼,

雪松纪年,寒梅怒放。

亘古浩劫,文明罹难,

百年悲叹,警钟鸣响。

积贫积弱,山河蒙羞,

内忧外患,国破家亡。

民族觉醒,独立解放,

改革振兴,国运日昌。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殷忧启圣,多难兴邦。

八十整载,青史昭彰,

生生不息,山高水长。

二零一七,国家公祭,

中外人士,齐聚广场。

白花致哀,庄严肃穆,

丹忱抒写,和平诗章。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

大德曰生,和气致祥。

和平发展,时代主题,

民族复兴,世代梦想。

龙盘虎踞,彝训鼎铭,

继往开来,永志不忘。



国祭之日,我们亦发布旧日文章,回顾当年审判,清算滔天罪行,以慰亡灵。


30万人遇难!

审判“定性”南京大屠杀真相    

——国民政府国防部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概述 

记者 李旻


在抗日战争中,南京是一个充满悲情色彩的城市。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占领南京后,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大屠杀。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在南京设立军事法庭,对24名乙级、丙级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判处8人死刑,2人无期徒刑,12人有期徒刑,2人无罪释放。


“南京大屠杀”主犯、侵华日军第6师团

团长谷寿夫出庭受审。


对罪行累累的战犯进行审判和惩处,是对无辜遇难者和无数为正义而献身的英灵的最好告慰,也是人类对世界未来命运的又一次严正声明与选择。南京审判,在1947年那个春寒凛冽的早春二月,掀起了中国对日审判的高潮。


在法庭旧址寻味历史


 刚入秋的古城南京,繁华的中山东路两旁,一排排笔直的林道树流露出静穆的秋韵。8月19日,记者与参观者们来到中山东路307号励志社,步入黄埔厅礼堂。


这是一座宫殿式的大礼堂,外表红墙筒瓦,里面彩绘到顶,圆形如盖的大型吊灯上,绘制着天穹的自然色彩。这里原是南京黄埔军校同学会聚会的场所,而在1946至1947年成为南京审判日本战犯临时法庭所在地。相关资料显示,共有24名乙级、丙级日本战犯在这个法庭接受了审判,其中8人死刑,2人无期徒刑,12人有期徒刑,2人无罪释放。


黄埔厅内,威严气派的礼堂大台,就是当年军事法庭的审判台。听着讲解员的讲述,记者仿佛看到,礼堂强烈灯光照耀下,审判台上端坐着的军事法庭审判长和法官们,仿佛看到,南京当年许多没有得到庭审旁听券的市民,席地坐在黄埔厅门前软绵绵的草坪上,兴奋地交谈,议论着,等待即将到来的历史性时刻……


 法庭的组建与职责定位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于1945年冬成立了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1946年2月15日,国民政府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以下简称南京军事法庭)在南京成立。法庭编制为庭长一名,军法检察官两名,军法审判官四名,主任书记官一名,书记官六名。时任江苏省高等法院刑庭庭长的石美瑜以简二阶少将军衔出任军事法庭庭长,叶在增、陆起、李元庆、葛召棠等出任法庭军法审判官。


石美瑜等法官坐在审判席上,

开庭审判日本战犯。


1947年2月2日,第一绥靖区司令部转告军事法庭庭长与检察官职权范围电文中明确了法庭职责:军事法庭庭长在庭所配属机关首长之指挥监督下,综理全庭行政及审判事务。军事法庭检察官在该庭所属机关首长指挥监督下,独立行使监察职权。军事法庭所配属机关首长对检察方面之行政事务,授权该管军事法庭庭长代为指导,但检察官检察权之行使,应不受干涉与限制。


严惩南京大屠杀的凶手


 为了配合东京审判,南京军事法庭广泛搜集证据,对南京大屠杀中罪行最多的部队指挥官谷寿夫提起诉讼,并将其引渡到南京受审。


与其同时引渡南京受审的还有日军第16师团少尉向井敏明、野田岩等人。当时的日本报纸突出报道这两人在南京被日军占领之后进行“百人斩”的杀人比赛。


1947年3月30日,各界人士旁听审判日本战犯。


南京审判与东京审判相配合,出示了大量证据和中外证人,使谷寿夫等战犯低头认罪。虽然谷寿夫以职务定为乙级战犯,南京军事法庭经过一年的审判,判决书中定性“谷寿夫为侵华最重要战犯,尤为南京大屠杀之要犯。”谷寿夫于1947年3月10日被南京军事法庭判处死刑,4月26日被枪决。


值得一提的是,正是谷寿夫案的判决书指出,经过大量实地调查、采集证人证言等,认定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在30万人以上。


1947年12月4日,南京军事法庭对向井敏明、野田岩这两名战犯进行审判后,以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等将他们判处死刑。


1000多人出庭指证暴行


为了把案件办成“铁案”,军事法庭在南京12个区同时张贴举证公告,鼓励目击者、亲历者站出来作证。审判期间,有1000多人为460起谋杀、强奸、纵火和抢劫案件出庭作证。证人一个接一个地出现在法庭上,并在书面陈述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或画押,从而宣誓所有证词句句属实。出庭的目击证人不仅有南京幸存者,也有当时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的负责人,包括贝德士和刘易斯·史迈士等。


证人出庭指认战犯罪行。


据统计,1946年5月开始,南京军事法庭先后对酒井隆、谷寿夫、矶谷廉介、向井敏明、野田岩、田中军吉、田中久一等24名乙级、丙级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


向井敏明、野田岩一案,是南京军事法庭审理的最后一件战犯案,它宣告法庭工作基本结束。此后,葛召棠、李元庆等几位法官,回到了各自原来的工作岗位。石美瑜、叶在增等法官,则合并到上海军事法庭,继续做日本战犯审判的收尾工作。


来源:人民法院报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微信公众号



编辑:至尊宝   审核:星辰大海   终审火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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