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平顺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
任命李萍同志为平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代理平顺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翟巍巍同志为平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代理平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决定任命李忠贤同志为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春旺同志为平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卓明)
编辑|张乐
校对|王青平 邢璐霞
监制|肖贵海
出品|黄河新闻网长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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