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州区人大常委会决定
陈建龙同志为
潞州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4月2日,潞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任命潞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陈建龙同志为潞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陈建龙同志代理潞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芳)
编辑|邢璐霞
校对|王青平 张乐
监制|肖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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