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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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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治市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

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1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长治市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1年行动计划


  为加快提升我市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能力,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抢抓新发展机遇,以高端化、品质化、数字化、融合化发展为方向,全力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构建我市现代服务业体系,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实现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提档升级生活性服务业


  (一)商贸服务


  1.通过支付平台发放数字消费券(省级财政按“因素法”切块我市金额实施,市级财政按照省里要求进行配套),重点推动零售、餐饮、住宿等领域扩大消费,加大对家电、成品油等带动效果好的消费品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促进汽车消费,制定出台汽车消费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举办汽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和汽车展销活动。推动报废机动车“放管服效”改革,鼓励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加快向综合服务站转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促进家电家具家装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组织开展家电家具以旧换新活动。发展“互联网+废旧物资回收”、家电家具租赁等新模式。鼓励居民小区设置废旧家具临时堆放场所,放宽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家具配送车辆进城、进小区限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在遵循市场规则的前提下,依法推广自产汽车、电梯、新材料和其他民用产品晋材晋用、潞材潞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规范辖区内废旧金属、交通运输等企业经营行为。推进各县区成立废旧金属回收公司,支持网络平台货物运输企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加快商业街建设步伐,推动城隍庙、云步街等商业街完善功能、提升档次,提高商业街建设水平,引导商业街向特色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引导步行街区与文化、旅游休闲等紧密结合,发展24小时便利店和“夜间食堂”等特色街区,培育一批夜间演艺精品,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和文旅消费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积极支持我市餐饮企业提质升档,丰富提升菜品,创新线上线下经营模式,推动“互联网+餐饮”发展。办好2021年各类美食荟、美食节等节会,并及时上报省商务厅备案,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8.培育电子商务新业态,申报认定2—3个省级电商直播基地。依托长治市直播电商产业联盟,针对小米、梅杏、布老虎等本土特色产品,开发设计直播间“爆款”网货,举办直播推介销售专场活动。深化与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合作,整体落地京东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培育壮大本土电子商务企业,加快推动商务领域企业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9.发展社区消费,改造提升一批便民消费服务中心,统筹社区教育、文化、医疗、养老、家政、体育等生活服务设施,打造便民消费圈。对新建或改造的社区便民消费服务中心给予资金支持。推进全市70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设施等建设,抓好已出台政策落实,在落实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为潞州区、武乡县、平顺县、壶关县、沁县、黎城县符合条件的电梯家装项目每部补助4万元,为上党区、潞城区、屯留区、长子县、沁源县符合条件的电梯家装项目每部补助2万元。支持社区开展老年餐桌、家庭医生、上门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健康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10.推动农村消费,支持建设立足乡村、贴近农民的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提供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农产品收购、农产品加工、商品配送、废旧物资回收等多种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11.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培育壮大“太行家政”、“太行红嫂”、“叮当康养”、“晋襄阿姨”、“沁县保姆”等家政服务品牌,建设家政劳务输出基地。2021年年底前,对在岗家政服务人员全部实现“回炉”培训1次。推动12个县区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房地产业


  12.通过信用评价激励、支持高信用等级企业核增授信额度等方式,支持房地产企业打造一批全装修、智能化、绿色低碳的宜居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人行长治中心支行、长治银保监分局)


  13.积极组织开展房展会、房博会,引导住房需求入市。鼓励房地产企业创新线上线下融合销售,增加商品房销售面积。持续规范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违规炒作等行为,打造健康有序的住房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增加土地供应,保障房源供给,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稳定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三)文化旅游


  15.分年度、分区域开展免头道门票优惠活动,国有及国有控股运营的A级以上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鼓励其他景区积极参与。继续推动景区预约常态化,实现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游览。(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6.围绕打造太行旅游板块,重点抓好中太行国际旅游度假区、壶关太行文旅综合度假区等27个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启动黎城黄崖洞5A级景区创建工作,深入推动文旅融合,加大太行山水、历史文化、红色遗迹等旅游资源优化整合、包装推介力度,进一步叫响“山西长治·壮美太行”品牌。(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7.积极推进平顺县、黎城县、上党区、屯留区、襄垣县、沁源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高品质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区。挖掘古村落和历史街区的旅游价值,建设一批低碳环保型旅游、文化、体育、健康休闲小镇。研究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规划建设旅游咨询中心和旅游集散中心。(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财政局)


  (四)体育服务


  18.推进落实公共体育场馆等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场馆应开尽开,向社会提供丰富的公共文化体育产品。完善全市体育场馆信息服务系统,打造“智慧体育场馆”。(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9.推进体教融合,支持学校与体育部门建立运动员共同培养机制。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内、校际体育比赛,积极推动校园足球、篮球运动项目普及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20.积极筹办中国太行山国际登山节、环漳泽湖国际马拉松赛等特色鲜明、具有影响力的品牌体育赛事。努力发展山地户外、水上、冰雪等时尚运动产业,大力培育在线健身、线上赛事等新业态。(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养老托育服务


  21.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网点建设,继续在人口1万人以上的城市社区以及居民比较集中的城镇,采取改造或新建方式配置养老服务场所。积极打造养老示范社区,培育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组织,重点培育市场化、规范化、标准化、连锁化社区养老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2.深入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支持建设一批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和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全市新增4家普惠托育机构、640个托位,逐步扩大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23.全方位融入“康养山西、夏养山西”品牌战略部署,重点推进灵空山康养小镇、嶷山森林康养小镇、潞城卢医山康养城等项目,推动康养结合、医养结合、养生与旅游结合,打造长治康养品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


  (六)教育培训服务


  24.鼓励有条件的院校主动增设或建优建强养老、托幼、旅游、家政等服务业相关专业。深化产教融合,建设培育100家左右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打造6—8个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


  25.深入实施“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力争完成10万人技能培训,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非营利性服务业


  26.促进财政支出稳步增长,在预算安排、执行和资金拨付上,优先安排保障工资支出。加强工资保障监测预警,确保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发展壮大生产性服务业


  (八)交通运输


  27.全力争取长邯聊高铁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开工项目。开工建设208国道全市域一级公路改造工程,启动309国道全市域一级公路改造前期工作,新改造国省干线瓶颈公路89公里。加快黎霍高速公路建设,力争黎城—平顺—壶关—陵川、平遥—沁源—安泽高速公路年内立项。完成长治机场航站区改扩建,推进沁源、武乡通航机场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现代物流


  28.鼓励企业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发展“互联网+物流”新模式,建立基于互联网的长治市物流公共管理信息平台和物流信息交换平台,支持智能仓储、车载及手持终端等装备技术在物流仓储、运输、配送等全流程的应用,利用自动分拣等先进技术,全面提升物流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29.全面落实“快递进村”三年行动方案,提高民营快递设点和直投比例,提升“邮快合作”进村比重,到年底,“快递进村”覆盖率不低于80%。(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十)现代金融


  30.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继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至2021年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对接“信易贷”平台,创新开发“信易贷”产品和服务,提升中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及信用贷款投放比例。(责任单位:人行长治中心支行、长治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


  31.大力推进绿色金融发展,持续推动绿色信贷投放,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的信贷资源向绿色发展和科技创新领域倾斜。支持更多的绿色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责任单位:人行长治中心支行)


  32.合理增加信贷投入,加大中长期信贷发放力度,支持能源革命“五大基地”建设及“六新”领域、制造业和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责任单位:人行长治中心支行、长治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


  (十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33.以智创城为载体打造“双创”升级版,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产业链,集聚企业80户以上,带动就业5000人以上。实施开发区“双创”载体全覆盖工程,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双创”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新培育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2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34.推进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紫外分中心、中科院山西煤化所中试基地建设,支持开发区围绕主导产业建设孵化、中试、生产基地,培育1个省级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争取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落户我市。年内至少完成5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完成技术合同交易额2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十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35.全面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工程”,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促进融合发展。做好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试点工作,推进农业生产托管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6.提升农村服务供给,深入实施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新培育1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积极引导农村商贸企业与电商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三)服务贸易


  37.支持中医药服务和文化服务出口,推动服务外包快速发展,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建立外包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开展人才培训、参加相关服务外包产业的各类展洽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38.支持我市煤炭、采掘、焦炭生产等领域工程和技术服务输出。支持工程总承包式服务输出和古建筑等领域服务外包。打造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不断扩大旅游服务出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


  (十四)高端商务服务


  39.发展会展服务,支持企业创新网上办展,开展线上线下办展的融合发展新模式。举办好全省第七次旅发大会、长治市大健康产业发展推进会、长治制造产业推介周等有影响力的会展活动。支持各县区结合当地产业特点、资源禀赋,引进1—2个品牌展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0.推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服务发展,着力在能源革命、高端装备、有机旱作农业、生态环境等领域标准化建设上取得突破。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深入推进代理行业监管“蓝天”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1.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加快建设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42.发展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服务进服务业集聚区、进山西智创城NO.5、进双创基地专项行动。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十五)软件和信息服务


  43.探索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新模式。推动实现家庭和商务楼宇千兆接入能力全覆盖,开展千兆网络应用创新试点示范,推动超高清视频、网络游戏、VR/AR等高带宽服务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四、加快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


  (十六)平台经济


  44.依托长治互联网物流平台、快成物流等,大力发展网络货运、新零售、跨境电商等平台。(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商务局)


  45.积极响应煤矿智能化建设,努力推动5G、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矿用服务领域深度应用,打造我市首座“5G+智能煤矿”,引导传统企业改造升级。(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信局)


  (十七)智慧应用场景


  46.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务云平台,提高“一网通办”水平,不断提升行政效率和服务效能。围绕就业、社保、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强化数字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便捷化水平。(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7.面向产业升级,加强5G、工业互联网、工业自动化控制等技术示范应用。大力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推动智能制造诊断全覆盖,加快培育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工业互联网行业级平台,拓展工业互联网二级标识节点建设范围。鼓励制造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通过电子商务推动制造业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五、切实强化服务业支撑保障


  48.扩大对外开放。认真落实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16条,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格局,筹建高新区国际合作园区,争创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组织1次以上服务业专题招商对接活动,力争引进2—3家大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9.开展试点示范。在科技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人力资源服务、服务贸易等重点领域打造10个左右特色鲜明的省级服务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50.加强统筹协调。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按月开展工作调度,建立预报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统筹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1.压紧压实责任。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高度重视服务业提质增效工作,认真抓好任务落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逐一明确目标,细化工作举措。要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和分析预判,每月25日前预测分析当月工作进展;每月5日前,对上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确保重点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形成推动服务业发展有效合力。(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52.加强统计监测。认真研究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着力强化服务业重点行业统计监测,及时发出研判预警。各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统计部门及时收集服务业企业信息,督促服务业达标单位及时纳入统计范围,推动应统尽统。按照“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思路,持续推动服务业企业发展壮大,对新增纳入统计部门“一套表”平台统计的服务业调查单位,在落实省定奖励资金的基础上,批发零售业再奖励5万元,住宿餐饮业再奖励2万元,由县区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3.强化监督考核。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考核,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各县区、各部门服务业工作进展情况。对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差距较大的县区和部门进行约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编辑|邢璐霞

校对王青平 张乐

监制肖贵海

来源|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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