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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3个县(区)人事任免
宋淑琴同志任上党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时志宏同志任上党区政府党组成员、提名任长治市上党区副区长(挂职1年)。
12月29日,壶关县委常委会会议召开,宣读有关干部任免决定。
经市委研究决定:李珍明同志任壶关县县委委员、常委,提名为壶关县政府副县长人选,免去秦元忠同志的壶关县委常委、委员职务,不再担任壶关县政府副县长职务,退休。建议李珍明同志任县政府党组副书记,秦元忠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党组副书记职务。闫文鑫同志任壶关县委委员、常委,挂职一年,提名为壶关县政府副县长人选,建议闫文鑫同志任县政府党组成员。
12月28日,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铁虎请求辞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草案),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籍弘光请求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草案),会议通过了辞职请求并作了报告和发言。
编辑|邢璐霞 审校|冯 庆
责编|王青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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