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治市委人才办公示
关于拟入住潞才公寓人员的公示
根据《长治市人才安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现对拟入住潞才公寓的人员予以公示。
李 龙,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工作;
杨鑫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工作;
孙立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长治医学院工作;
张子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长治市人民医院工作;
李 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王 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刘 佳,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孙雅婷,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梁 桢,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长治职业技术学院工作;
张新兰,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长治市第七中学工作;
陈浩楠,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院工作;
李亦奇,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长治市第十中学工作;
吴秀秀,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长治市人民医院工作;
张晓阳,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长治市人民医院工作;
张 毓,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长治市深化省校合作中心工作;
贾 婷,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长治市深化省校合作中心工作;
杨 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长治市教育局工作。
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来信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邮编:046000
电子邮箱:czswrcb@163.com
联系电话:0355-2192469
中共长治市委人才办
2023年12月28日
来源|长治党建网
编辑|邢璐霞 审校|冯 庆
责编|王青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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