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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在朋友圈里骂人?当心被起诉!

2016-08-10 南京警方 双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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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跳槽,对于很多人来说都不是一个新鲜事儿了,结完工资去另外一家单位,原公司和员工大多数时候都是好聚好散...


        然而,市民陈某在辞职时,写了一份火药味十足的辞职信,并转发到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和QQ空间等社交平台。对此公司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将陈某告上法院。



1一言不合就发朋友圈辱骂公司


        陈某在某公司担任设计部经理,本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却在入职半年后离职了,并写了一份火药味十足的《辞职报告》,内容包括“公司七宗罪”、“核算部就是一群傻子”、“罚款制度混乱”、“全公司都是警犬”、“公司行政和后勤部都是吃屎的”等等一些言语激烈的词句。


        陈某还将该份言词犀利的辞职报告发到了她自己的QQ空间、微信朋友圈等网络社交平台。




2离职后朋友圈骂公司出气?后果很严重!


        公司看到之后,曾要求他删除相关内容,但陈某没理睬。为此,公司提起了诉讼。近日,案件宣判了,陈某被判败诉,必须登报赔礼道歉。


        经法院审理查明,陈某因与该装饰公司在工作中发生矛盾,离职后,在其个人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媒体发布含有侮辱、丑化、降低公司社会正面评价和社会美誉度的内容,致使公司名誉及名誉感均受到损害。


3朋友圈里骂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网络并非完全脱离于现实社会的虚拟空间,它是人们生活工作的一种工具。每一个网络账号背后都有一个具体的人。


        所以,这就决定了网络社会不是法外之地,发布的内容必须经得起检验,不能触犯法律,不能危害他人权利,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蜀黍提醒

        不管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网络世界里,大家一定要谨言慎行,不侮辱他人、不造谣传谣,否则很有可能会造成一些严重后果,自己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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