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要建校史馆,邀海内外中大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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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堂(来源:官微往期推送)
征集内容
此次校史展览实物展品征集的范围包括:学校发展历程中的重大事件、机构建制、名师学者聘任、教学科研、师生生活、校园建设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珍稀性、时代性、标志性以及陈列价值的文献和文物,具体如下:
1. 早期学校主要负责人、知名教授的任命书、工作笔记、日记、手稿及信函聘用、奖励等文件材料;
2. 知名教授、校友的手稿、讲义、教案、日记、信札、书画及其他艺术作品;
▲夏书章教授英文手稿(来源:中山大学出版社)
3. 学校各个时期师生员工、校友在教学科研中形成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笔记、讲义、教材、教师教案、试卷、学生作业、读书学习笔记、实习方案等(含早期油印本、刻印本)、信函、照片等实物,以及学校早期购买或制作的教学、科研、实验用的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实物或高品质照片;
4. 学校各个时期师生员工、校友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出版物(专著、译著、编著、简报、画册、校报、校刊等)、印刷品、票证(如早期的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饭票、录取通知书、分配通知书、毕业纪念册、同学录等)、徽标、纪念章、印章等各类实物;
▲1948年5月18日,欢送中山大学体育毕业生合影
(来源:官微往期推送)
5. 反映学校发展过程中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相关重要的著作、论文、作品、照片等实物;
6. 反映各个时期院系教学、研究、实习、实践活动的照片;
7. 反映学校各个时期风貌的匾额、碑石(文)拓片以及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
8. 其它以上未详细列及,但具有校史陈列展出价值的实物等。
▲容庚先生手书“十友堂”(来源:官微往期推送)
征集方式
1. 接受捐赠。资料、实物收藏者如愿意向学校捐赠,经鉴定确有保存价值者,学校将与其签订捐赠协议,接受捐赠并颁发捐赠证书。
捐赠方法:在校教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可直接与学校联系捐赠事宜;身在外地的校友、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移交或捐赠物品,学校可派专人前往其住处办理移交或赠送手续,也可与学校联系后,直接邮寄物品,由学校支付邮费并寄发捐赠证书。
2. 复仿制。资料、实物收藏者如愿意向学校提供原件进行复仿制,学校将与其签订复仿制协议,复仿制资料、实物后将原件归还收藏者本人,并颁发纪念证书。
3. 征购。经专家鉴定具有珍贵价值的史料和实物,学校可进行有偿征集,具体办法面议。
▲中山大学中文系78级新生入学的情景
(来源:官微往期推送)
征集时间
1. 集中征集:即日起至2019年3月底;
2. 长期征集:校史陈列馆布展完成后,征集启事仍然长期有效,所征集校史资料及实物将在新建博物馆(校史馆)中选择展陈。
▲怀士堂碑文(来源:官微往期推送)
后续工作
1. 党委宣传部负责对校史文物及校史资料征集信息进行汇总反馈。校史实物捐赠者、校史资料提供者以及校史文物转让者可首先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约谈等方式与学校取得联系。
2. 博物馆(校史馆)将组织校内专家对所要征集的文物进行鉴定、评估并决定取舍。特别重要的文物将由学校组织校内外有关权威专家进行特别鉴定、评估。
3. 经鉴定评估,认为有一定收藏价值、我校应予征集的校史文物或资料,由学校博物馆(校史馆)主持办理文物交接手续,图书馆协助完成校史资料数字化,出具捐赠证书或纪念证书。捐赠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两份,由博物馆(校史馆)或档案馆分别留存。
4. 博物馆(校史馆)作为文物接收部门,将征集所得校史文物进行分类、整理、编号,统一造册,永久收藏;对数字化校史资料进行编目存储备份。对所征集实物进行展览时,经捐赠者同意,均注明捐赠者姓名。
联系方式
征集有关事宜,请与学校联系。欢迎大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约谈等方式与学校取得联系。
1. 联系部门
(1)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刘艳玲
联系电话:020-84113835
邮箱:liuyanl5@mail.sysu.edu.cn
传真:020-84036452
(2)图书馆
联系人:王文娟
联系电话:020-84110127
邮箱:wangwj59@mail.sysu.edu.cn
传真:020-84036935
2. 接收单位:中山大学博物馆(校史馆)
3.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邮编:510275
衷心感谢您的关注、参与以及对中山大学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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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山大学官网
图片来源:中山大学官网、中山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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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雨欣
责任编辑:唐艳丽
初审:李劲峰、陈凌
审核发布:陈建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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